110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計劃申請繳件至11月29日止

110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計劃申請開跑,本計畫為獎助有意至海外研修之學生,受獎學生需於111年10月31日前出國研修,未符前述規定將不予補助。
開放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月29日
紙本繳件至各系所:110年11月29日17時前
院收件至國際事務處:110年12月13日中午12時前
本校獲獎生名單預計公告:111年1 月 7 日
 
學海飛颺計畫申請資格及條件
一、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申請期間與出國期間需為本校在校生(不得辦理休學)。
二、申請時已在本校就讀1學期(含)以上之本校學生(不含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三、畢業於本校大學部之在學碩/博生亦須就讀滿1學期以上,才具申請資格。
四、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各學期加總平均)80分以上,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並符合以下規定申請:
1. 大學部申請學海飛颺者成績排名在各系前30%或全班前20%為原則。
2. 大學部申請學海惜珠者成績排名在各系前40%或全班前30%為原則。
3. 研究所申請者由各所提出成績優異證明。
 
語言檢定(有效期限計算:以考試機構是否提供成績申請或認證成績為準)
一、外國語言能力須達研修學校之語言標準,依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簡章為準。
二、若申請研修之學校無設定語言標準或申請出國實習者,需符合本校配合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所訂定之語言能力標準:
•         英語:1.大學部: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規定辦理,修正亦同時。
        2.研究生:依各系規定,修正亦同時。
•         日語:JLPT N3以上
•         法語:DELF A2 以上
•         韓語:TOPIK 3 以上
•         西語:DELE A2 以上
•         德語:TestDaF TDN3 以上

詳細資訊請見附加檔案:臺藝大110年度學海飛颺簡章

相關規定請見本校國際事務處連結:https://international.ntua.edu.tw/article/detail/webSN/59/sn/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