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即日起至11/25止

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辦理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申請即日起至11/25(五)下午17時止。

申請資格與辦法簡述如下,請參閱:

一、補助範圍:
(一)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設計類補助之國際競賽種類以本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定者為限,學校申請不限案數,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二、補助對象及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於大學校院在學期間,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之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予補助:
(一)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二)經國內賽選拔: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
(三)符合上述規定之補助對象,規劃於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以補助學生個人或團體出國參加國際競賽之經濟艙機票費用、實際參賽或領獎日之膳宿費為限,並依國家地區以下列金額為限:
(一)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二)美洲、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五萬元。
(三)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六萬元。

★申請資料:
1.申請表,一式五份。(詳如附件)
2.佐證資料:依「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四條補助對象及條件符合之條件,提出其證明及相關文件影本,一式五份。

★申請時間:
請於111/11/25(五)下午17時前將應繳資料紙本繳交至國際事務處,另將電子檔寄è‡ï¼Œè³‡æ–™ä¸å…¨æˆ–逾時繳交恕不受理。

★學生出國之相關防疫措施,須配合教育部111年11月2日1112204712號函有關「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內容辦理。

 

承辦人:黃孔宏(分機1921) 國際事務處 國際教育組(出國交換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