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修正「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請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實施。

【學務處公告】修正「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請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實施。

*本次修正新增心理假,並刪除防疫假規定。
*學生因心理不適致無法出席課程,得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惟每學期以三日為限。
→心理假請假流程:
 學生依授課老師規定之方式請假→填寫紙本假單並請導師簽名→簽署完畢之假單交至系辦備查

 

相關公告:https://www.ntua.edu.tw/newscont.aspx?lightbox[iframe]=true&lightbox[w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