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即日起至7/15
一、申請資格:
(一)參賽時為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受理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申請;114年8月1日以後獲獎者,請於115年度申請。
二、紙本資料繳交截止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16點30分
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
(二)聲明書及同意書
*紙本資料親筆簽名後,7月15日(星期二)16點30分前繳交至系辦
四、申請流程:
(一)線上申請:至官網登錄資料,完成填寫後下載須繳交至系辦的2項文件
(二)確認資料無誤後,親筆簽名並繳交至系辦
五、學生義務:
獲獎勵金之學生,應於114年12月15日前至少履行下列義務之一;經查未履行義務者,得不核給獎勵金
(一)配合本部或本部指定之計畫辦公室舉辦之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年度計畫及各項教學推廣活動。
(二)配合就讀學校舉辦之藝術與設計相關座談、活動(本人分享)。